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《關于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學校依法落實防控責任,分解任務,環環相扣。
首先,有序推進全體教職工(含保安、食堂工作人員等物業人員)返崗工作,提前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“全樣本排查”,掌握**手資料,對需要隔離觀察(集中醫學隔離和居家隔離觀察)提前逐一落實,“一人一檔”,及時更新,確保人員安全到校到崗。
其次,防控物資消毒液、醫用酒精和口罩等儲備1-2周需要量,班級配備額溫槍。有條件的學校建議在校門及宿舍出入口加裝智慧管控系統,車輛和人員自動識別、紅外人體測溫等設備,通過大數據比對完成內部固定人員自動監測。
第三,強化“校地聯動”,主動請醫療機構和疾控部門的**人員進校,幫助完善疫情處置預案,培訓防護知識和技能,檢查指導監測設備準備、消殺、改善環境衛生等工作,推進聯防聯控、**防控科學管理。
第四,學校要形成指令和責任清晰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,對復課后的衛生消毒工作、健康監測、應急處置等作出詳細的規定。例如開學初期,重點建設切合學校實際的快速應急響應機制,例如,晨午晚檢實行“日報告”、“零報告”制度,加強考勤管理,對因病缺勤者及時追訪,扎實履行學校防控傳染病的“發現、報告、協助處置”職責。